我有兩次參加大量放生活動的經驗,分享給大家參考:


 


第一次活動,放生標的是烏魚,聽講烏魚是吃水生植物的,對其它水族較無危害。主辦單位前一晚僱請司機,從南部魚塭用卡車載運魚隻到桃園漁港,僧俗二眾共同唸誦放生儀軌後放生。那批都是成魚,耐力較強,所以活動結束後並無任何魚隻傷亡。


 


第二次活動,放生標的是虱目魚,但成魚之中參雜了些小魚。活動結束後,多數魚都成功回歸大海,唯獨部份小魚因受不了長途顛頗,飄浮在岸邊往生了。一個師姐跟我說,主辦單位稍後會將這些魚撈起,持佛號迴向後予以掩埋。


 


就我個人來說,放生是為了救護生命,絕不願見任何生命因此受害。所以看到上述景象亦不免陷入沉思,為什麼這次放生的感覺,沒有第一次來得成功?到底怎麼做才是最無害的放生?


 


大量放生者與環動保人士間,連年上演爭端不斷的戲碼,未曾停止!雖說大量放生活動,若非常態且事前作足規劃,亦不失為一大美事!但有心做放生的人士,若想避免遭指控淪為共犯結構的尷尬狀況,及種種人謀不臧的弊端,則多半只能靠一己操作小量放生,全盤掌握,才得以維持放生品質,真正做到無害的放生


 


有一善心佛友,說台灣殺業太重,想在國內推動放生事業。我也有同感,殺業重不是瞎掰的,翻開前幾天的報紙,的確報導了台灣肉品供應量,位居全亞洲之冠!不止臺灣,國外科學家也呼籲說,再這麼濫捕下去,四十年後人類就沒有魚可吃了!昨天偶然看到內政部網站,對於放生活動,竟下了如下聳動的標題,在此我不評斷對錯,唯獨感嘆想在台灣做放生,真的不是件易事!


 



<內政部宣導減少放生行為文宣>


傾聽生態悲歌---你還在放生嗎?


「在不同狀況下,幫助遇難生命解除危急苦難,原是一種善心善行。但演變成大量、商業化、集團化的購買各式動物隨處放生,已造成動物的另類苦難及生態浩劫。許多不當的放生行為反而增加了動物的犧牲及危害生態環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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