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掛經旗。一般三米長算一面經旗,如果經濟條件允許,至少要掛一百面以上的經旗,這樣功德非常大。經旗應該掛在清淨的地方。不過漢地要找這樣的地方比較困難,現在不要說死人,連活人住的地方都很緊張,大城市裡到處都是密密麻麻的人,但不管怎麼樣,要儘量找一些合適的地方掛經旗。
二是要供燈。人死後四十九天內,白天夜晚都不能中斷供燈。我想即便條件再困難,每天供七盞燈應該沒問題,如果能多供,當然就更好了。
三是要念經。可以念我們編的《助念往生儀軌》,也可以念其他的經典。在藏地,條件好的家庭,一般要請僧人為亡者念一遍《大藏經》;如果是條件差的家庭,也要為亡者念幾部重要的經典。漢地的佛友們也應當重視念經,如果請不到別人念經,也可以自己念。
四是要注意時效性。為亡人做善法時,主要應該在死後四十九天內做,這七個七天是最重要的。所謂的七天並不是毫無根據的傳說,對中陰身來講,七天是非常關鍵的時間:人死後每隔七天,都要重新感受一次死亡的痛苦,如果在此期間做善事,可以為亡者的轉生創造良好的因緣。一般來講,由於眾生的共業,中陰只有七七四十九天的時間,過了這個期限就要轉世投生。這就像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五天,過了十五天就會被釋放一樣。因此,除了沒斷氣或者剛斷氣就解脫的大修行人以外,對大多數眾生來說,應該以四十九天來對待,在此期間要為亡者多做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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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地藏菩薩本願經 利益存亡品第七》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繙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