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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亡者往生優先


     若家中親屬不幸過世,家屬應萬緣放下,以亡者之往生助念為第一優先。另依《地藏經》所述,不論出殯與否,亡者期望親眷七七日內為作功德,以資超拔。故家屬可於七七四十九日內廣作功德,例如


     1.  供養三寶以亡者名義供佛(認供佛像、供燈、供花、供果)、供法(印經流通)、供僧(齋僧、供養僧眾的食衣住行等)。或多行佈施,救濟貧病老弱亦可。


     2.  誦經持咒如誦讀《地藏菩薩本願經》、《無常經》、《父母恩重難報經》、《阿彌陀經》等,藉著誦經向亡者說法,並仗佛力超薦,往生善道。


     3.  盡量茹素家屬於四十九日內應茹素,並以素食祭拜;慎勿殺生,否則無益亡者,反增其罪業。




 

後續喪葬事宜


     為了避免葬儀社不如法處理喪事,可洽詢願依佛制處理的葬儀社,例如:與「正德佛堂」簽約的葬儀社。通常喪葬費用都可以壓低到10萬元以下。


 


取得死亡證明


     若為意外死亡,通常由檢察官堪驗遺體後,決定是否交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若於家中或醫院內自然死亡,則由一般醫生開立。此證明只會開立一張,故應將死亡證明多影印幾份備存留用,請開立死亡證明的醫院加蓋「與正本相符」的印鑑,正本由家屬妥為保管,千萬不可輕易交給他人運用。


 


辦理死亡登記


     須於三十日內向戶政事務辦理。由戶長或其他順位之申請義務人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請準備死亡者戶口名簿、身分證、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唯相關細節請以戶政單位規定為準。


 


繼承與遺產稅


     1.  如果親人死亡後,遺下之負債大於資產,則法定繼承人應於二個月內向法院申請辦理拋棄繼承,否則相關債務將轉由繼承人承擔


     2.  被繼承人所有遺產(包括不動產及動產),可依國稅局所核發之財產歸戶清冊申報遺產稅。遺產稅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約9001000多萬元。


 

保險之請領


     如勞保壽險等通常須檢附死亡證明記載相關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等文件,洽相關單位辦理


 



、家屬身心之安頓:


     勿採壓抑方式,而應將情緒透過適當管道發洩出來。避免沉溺於悲痛中過久,可將焦點跟心力轉移至幫助貧病者,或多參加團體活動及戶外休閒。若發生「創傷後症候群」之現象,應向醫學中心的精神科診治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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