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正確的引導


 


十種善業


十不善業


幾個常用


 


一切現象乃至於我們的心皆包含於兩種真實:相對的真實與究竟的真實。對於我們尚未證悟“心的存在型式”的人而言,是難以真正地瞭解到底什麼是“兩種真實相”。


為了證悟心的存在形式,首先必須在相對實相中修行,特別是調整正確的修行方向,以理解:幸福源於善業,苦痛源於惡業。


善業、惡業是屬於相對實相中的,于究竟實相中,善、惡皆不具自我的存在性。然而,我們此時尚未證悟究竟實相,只要我們尚未達到,諸行為及其業果的鏈系,仍是無法抗拒的。


這便是為什麼我們必須無誤地認識:什麼應當接受,及什麼應當揚棄。如此,在相對實相中(世俗諦中),我們會避免受苦,並感受幸福。身、口、意的正確引導,必定產生幸福;身、口、意的錯誤引導,必定導向苦難。


一般而言,我們所稱之“善業”是指我們的身、口、意一切行為,以其作用,從現在乃至未來能利益他人,饒益眾生。


至於我們所稱之“惡業”則是指我們身、口、意一切行為,以其作用,從現在乃至未來,令他人招致苦難。這些行為若要細分,則會很複雜,但大體而言,是十分簡單的,我們以十善業及十不善業的分類來說明:


 


十種善業


 


三種身善業:


一、保護生命。例如在市場上購買尚存活著的魚、貝、蝦、蟹等,將它們放回海中。


二、行持善業。施食予饑餓者,即使是一條狗或一尾魚皆相等。


三、對妻子或丈夫忠誠。忠誠是生命內在和平的因素。不忠誠則招致許多麻煩及許多苦難。


 


四種語善業:


一、正語,說老實話。


二、親近善語,不作挑撥事。


三、慈語,以溫和的方式與他人交談。


四、法語,特別是以持咒或祈禱來作為語業的正確使用(以正確的方法來導引語業,特別是指持咒或祈禱)。


 


三種意善業:


一、知足:


滿足目前處境及所有。思維:


“很好,這對我已經足夠了。”


“這一樣可以。”


知足是幸福的根本,不知足,我們一定會痛苦。


二、仁慈:


衷心祝福他人幸福。


三、正知:


發展對法教、因果律、覺醒的品質,及對心的本質之理解。僅管目前我們的智識尚不足以奠定一分完整的堅信,但必須尋思“這些教法一定是對的,真實不虛的;現在我無法完全理解,但這完全是我自心局限所造成的。我願于未來得到明白無誤的理解。”


 


十不善業


 


三項身不善業:


一、殺生:不僅指人類,也泛指一切動物、昆蟲。大多數的人皆未意識到他人也同樣地能感受到苦樂;或雖意識到人類的苦樂,但無法理解即使是動物,乃至昆蟲,皆同樣具有感覺,希望與害怕的本能。因此對一切有情,能善察苦樂一如:對人類、牛、馬、羊、綿羊、蒼蠅乃至極小的昆蟲,殺害這些有情,便是惡業。


二、未經允許,恣意盜取他人物品為己有。


三、對配偶與同伴不忠實。


 


四項口不善業:


一、以謊言欺騙他人。


二、漫談空言引人失和。


三、惡語傷人。


四、進行無用的談論,沒有精神上幫助的言談,及無助於日常生活的談話。喋喋不休的空談大論,只是浪費我們的時間,更會挑起欲望、憤怒、嫉妒,最終總以不和收場。


 


三項意不善業:


一、貪婪:一方面妄想擁有他人之物,另一方面緊緊系縛於已所擁有。


二、惡意:有著與眾人為惡之心(有著不顧他人利益之心)。


三、謬見:認為因果律是錯誤的,不相信覺醒的各種好及不相信萬物依緣起存在的缺陷。嚴格說來,並不是對事理的無知,而是在知道時摒棄其所知之效用。


 


依佛陀的法教來看,世上的喜樂及苦難,不是恰巧“就這樣”生成。也不是由天上的神所造,更不是我們對生活的能力夠或不夠。事實上,幸福與苦難源自我們的“業”,其意是苦與樂皆是我們身、口、意所作行為的結果。首先由心中產生意念,接著於身體或語言上付諸行動,一樣都是在造業。業的積聚一定要經由“三門”中的一門或數門:身門、語門或意門。這是為什麼行為的分類,要遵照這三項來劃分。


 


幾個常用咒語


[觀世音菩薩心咒]用以發展悲心及愛心:


嗡 瑪尼 悲美 吽


[金剛薩垛咒]用以淨化業障:


嗡 邊雜 薩垛 吽


[無量壽佛心咒]用以長壽:


嗡 阿瑪 惹尼 吉溫 滴耶梭哈


[藥師佛心咒]對抗疾病:


喋阿他 嗡 貝堪則呀 貝堪則呀瑪哈 貝堪則呀 惹雜 撒穆 嘎喋 梭哈


[文殊菩薩心咒]用以開發心智:


嗡 阿惹 巴雜 那滴 滴滴


[綠度母咒]用以消除危障及恐懼:


嗡 達咧 都達咧 都咧 梭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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